A. 申請人方
1. 一份填妥的簽證申請表用英語或者法語填寫,無須裝訂,附2 張白底的彩色照片,規(guī)格35 毫米x45 毫米
2. 申請人護照,其有效期至少為簽證到期之后3 個月仍有效。另需護照首頁復印件一份。
3. 一份覆蓋整個旅途行程的人身意外醫(yī)療保險證明,且適用于申根國家區(qū)域。保險必須包含回國治療,緊急醫(yī)療
救助,住院等。最低保險額度必須在3 萬歐元(大概相當于30 萬人民幣) 。保險必須在申請簽證時提交給大
使館/領事館。
4. 需出示中盧往返機票預訂單(機票須在簽證批準之后購買)。最終機票復印件必須在提取簽證時出具。
5. 戶口簿原件和整本復印件一份(無須翻譯)
6. 對未成年人(18 歲以下)
° 學生證和復印件
° 學校準假函其中需要包括以下學校信息:
· 完整地址和電話號碼
· 準假證明
· 批準人的姓名和職位
· 復印件一份
° 未成年單獨旅行或者和單方家長旅行時所需文件(都需要復印件)
· 當未成年人單獨旅行時,雙方家長或法定監(jiān)護人出具出行同意書,并由外交部認證
· 當未成年人跟隨單方家長或監(jiān)護人旅行時,不同行的另一方家人出具出行同意書,并由外交部認證
· 家庭關系或監(jiān)護關系公證書,由外交部認證
7. 與擔保人的關系證明
° 訪友簽證:需提交能證明申請人和擔保人朋友關系的文件原件、照片原件、邀請函等
8. 申請人償還能力證明
° 最近3 至6 個月的銀行對賬單
在職人員:
° 蓋章的公司營業(yè)執(zhí)照復印件
° 由雇主出具的證明信(英文件,或者有英文翻譯的中文件)
· 任職公司的地址,電話和傳真號碼
· 簽字人員的姓名和職務
· 申請人姓名、職務、收入和工作年限
· 準假證明
退休人員:
° 養(yǎng)老金或其他固定收入證明
未就業(yè)成人:
° 已婚者出示配偶的在職和收入證明和婚姻關系書,由外交部認證
° 如果單身/離異/喪偶:其他固定收入證明
B. 邀請人方
· 由擔保人簽字的邀請函(6 個月以內有效),需要包含旅程的目的和停留時間
· 在盧森堡就讀的子女提供護照首頁復印件
· 在盧森堡就讀的子女提供的簽證復印件、居留許可復印件
· 在盧森堡就讀的子女提供在盧森堡學校就讀的證明文件
如果擔保人在申根國居住應提交:
° 由盧森堡當?shù)貦C構出具的擔保聲明并由護照簽證認證處批準
° 護照首頁復印件或者暫住證首頁復印件(若適用)
如果擔保人在中國居住并邀請簽證申請人一同到申根過旅行應提交:
° 已簽字的擔保書
° 護照首頁復印件及中國居住證首頁復印件
° 在目的地國家的居住證明或者申根國接待家庭提供的邀請信